94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棄選期間為5月8日上午9時至5月12日下午5時

本學期辦理棄選期間為5月8日上午9時至5月12日下午5時。

棄選至多以2科為限,且應遵守學期應修學分上下限規定,否則棄選無效。

欲申請棄選之同學請自行進入學生選課系統中填列,並列印申請表親自向系辦及教務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