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自97年6月2日~6月13日止

9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不含家庭年數入70萬以下之申請),自97年6月2日(一)至6月13日(五)截止申請,舊生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請同學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手續,逾期則視同放棄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