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至12/8截止申請
97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不含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之申請),自97年12月1日(一)至12月8日(一)截止申請,
舊生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請同學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手續,逾期則視同放棄申請資格。
97-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