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輔系、雙主修申請表置於教務處網站「表單下載」中(請於下拉式選單中選取註冊組之表單),請有需要之同學自行至網站下載。
二、99學年度各學系修讀輔系、雙主修標準置於教務處網站「教務章則」中(請於下拉式選單中選取註冊組之章則),請欲申請之同學
先行點閱參考。
三、申請表經學生本人、原屬系及輔系、雙主修系主任、院長核章後,務請於99年9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繳回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審核,教務處預計於99年9月21日(星期二)前於教務處網站「最新消息」中公告通過審核之學生名單,以利學生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