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102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自102年5月31日(五)8:00至6月10日(一),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手續,逾期或缺件視同放棄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