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與105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七條規定,抵免學分之申請,以學生入學之當學年辦理一次為限,學生可於上學期或下學期擇一辦理,並應於本校行事曆所訂申請期限內,依規定方式辦理申請手續。
三、105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新生若已於105學年度第1學期提出抵免學分申請,本次就不能再提出抵免學分申請,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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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
送件至系所 |
送件至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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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1/16(一)上午09:00至106/01/20(五)下午05:00 |
106/02/03(五)前 |
106/02/10(五)前 |
四、105學年度第2學期寒假轉學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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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
送件至系所 |
送件至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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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6(一)上午09:00至 106.2.10(五)下午05:00 |
106.2.17(五) |
106.2.24(五) |
*若於2月10日以後報到之備取生,請系所來電告知以便另開權限供新生進行學分抵免申請。
五、申請學生請至學校首頁(www.nuk.edu.tw),身份別點選「學生」,進入「學生教務系統」輸入帳號(學號)及密碼(預設為身份證字號)進入學生教務系統後再點選「抵免申請」,選擇「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登打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
六、為免影響權益,抵免學分申請表紙本請檢附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於規定時間內分送至系所及通識育中心辦理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