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1. 本校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自106年12月1日(五)8:00至12月8日(五)17:00截止,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並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請用大寫輸入)繳交紙本資料,逾期繳交或缺件者視同放棄申請,不得補辦。

2.  符合學雜費減免之學生應先辦理減免手續後,依該(減免後)額度辦理該學期就學貸款。

3.  減免類別、額度、應繳文件及申請步驟如附件資料。

 

詳洽:學務處生輔組(www.sa.nu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