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15日止
2. 檢附資料:學生證影本、通過證明影本(亦請攜帶正本供查核用)
請於期限內交至系辦公室
http://www.math.nuk.edu.tw/files/15-1007-993,c131-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