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相關申請事宜,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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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
送件至系所 |
送件至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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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8(一)上午09:00至108.2.1(五)下午05:00 |
108.2.15(五)前 |
108.2.22(五)前 |
4. 107學年度第2學期寒假轉學考備取學生,若於2月1日以後報到者,請系所來電告知以便另開權限供新生進行學分抵免申請。
5. 申請學生請至學校首頁(www.nuk.edu.tw),身份別點選「學生」,進入「學生教務系統」,輸入帳號(學號)及密碼(預設為身分證字號)進入學生教務系統後再點選「抵免申請」,選擇「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登打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
6.為免影響權益,抵免學分申請表紙本請檢【附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於規定時間內,分送學系所及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審核作業,並於時限內送至教務處課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