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1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含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等各學制),辦理離校手續請領畢業證書(線上離校審核,現場領證)注意事項,敬請轉知所屬應屆畢業學生知悉。
說明:
1.請上網查詢學期成績及格與否,確定符合畢業資格。
2.確認已還清所借圖書及逾期罰款(07-5919306)。
3.未繳清各項費用者,請至出納組洽土銀行員繳交(每上班日14:00~15:30到校巡收,銷帳約需三個工作天,07-5919097)。
4.研究生請確認學位考試申請表已送至課務組完成核准作業。
5.研究生/博士生應另上網繳交論文電子檔( https://cloud.ncl.edu.tw/nuk/;07-5919746)。
至 學校網站首頁→身份:學生→教務系統→畢業生線上離校作業→完成離校關卡線上審核(除註冊組外皆顯示為「已通過」) →最後親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最後程序及領取畢業證書。 (※離校系統操作如有問題請洽本校電算中心(07-5919579)。)
(一)大學部(含二年制在職專班):
(二)碩士班/博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
1.通過學位考試且已登錄論文成績,並完成本校線上離校作業送件,經各單位確認應完成事項並完成線上審核,及所屬畢業資格審查表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憑辦畢業資格審查(※系所已先行繳交至教務處者無須另附;尚未填寫者請系所先行提供名單印製)。
2. 112年7月12、13日(星期三、四):因辦理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之分科測驗,暫停受理離校手續。
3. 112年6月26日(五)~ 9月1日(五)期間,每週五為學校固定排休日以及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非上班時間內不予受理。
八、未能於本學期畢業之延畢生注意事項:
日間學制大學部學生已修習8學期(建築學系已修習10學期)、未達最長修業年限且不符合畢業資格者,即視為延畢生。延畢生不需辦理任何延畢手續,請於次學期開學前自行上網下載註冊繳款單(含電腦網路資源使用費及保險費)繳交 註冊費;另於新學期加退選後,依實際修習課程學分(或小時)繳交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依該學期學雜費收費標準辦理)。請延畢學生注意各項繳費期限,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九、預計於111/2畢業之研究生,若未能於學位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或次學年開學前(即112年9月11日前)完成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者,次學年(112學年度第1學期)仍須繳交學雜費,並依實際辦理離校手續完成當日按本校行事曆規定退費比例辦理退費。
十、另為了解應屆畢業生於就讀系所專業課程學習中,對專業核心能力養成提供回饋建議,以作為課程規劃及教學改進參考,依107.9.19本校107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決議,在畢業離校時進行核心能力養成及教學建議調查,敬請配合進行調查。
十一、本校各單位聯絡電話如下:(學校總機07-5919000轉以下各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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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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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所 |
請逕洽各系所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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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資訊館 |
二樓流通櫃台(分機8724);線上操作電腦問題(分機8753) 論文上傳作業(分機8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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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室 |
分機8831、8832、8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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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諮職組(分機8341)、課外組(分機8311)、生輔組(分機8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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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處 |
分機8880、8881、8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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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
事務組(中控室)(分機8630)、保管組(分機8672)、出納組(分機8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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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
註冊組(分機8210、8211、8212) 課務組(分機8220、8221、8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