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計算機概論及程式設計抵免資訊

 告

113612

  1. 本系修訂113學年度大學部課程規劃表,原大學部一年級必修課程「計算機概論」及「程式設計」修訂為「程式語言()」及「程式語言()」。
  2. 依課程規劃,程式語言()與程式設計內容較為相近並涵蓋部分計算機概論內容,程式語言()為程式語言()內容之延續。
  3. 程式語言()()均可用以抵免「計算機概論」及「程式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