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2. 檢附資料:學生證影本、通過證明影本(亦請攜帶正本供查核用)
請於期限內交至系辦公室
https://math.nuk.edu.tw/p/405-1018-993,c13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