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 格:大學或研究所畢業或應屆畢業生。 二、研習期間: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三、研習內容:修習統計理論與應用課程,並參加所內學術活動。研習期間發給比照國科會專任研究助理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