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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1. 本校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自104年12月1日(二)8:00至12月8日(二)17:00截止,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並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請用大寫輸入)及繳交紙本資料,逾期繳交或缺件者視同放棄申請,不得補辦。
  2. 符合學雜費減免之學生應先辦理減免手續後,依該(減免後)額度辦理該學期就學貸款。
  3. 減免類別、額度、應繳交文件及申請步驟如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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