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學分抵免公告
主旨:有關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與104學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依據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七條規定,抵免學分之申請,以學生入學之當學年辦理一次為限,學生可於上學期或下學期擇一辦理,並應於本校行事曆所訂申請期限內,依規定方式辦理申請手續。
三、104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新生若已於104學年度第1學期提出抵免學分申請,本次就不能再提出抵免學分申請,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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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
送件至系所 |
送件至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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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8(一)上午09:00至105/01/22(五)下午05:00 |
105/01/29(五)前 |
105/02/05(五)前 |
四、104學年度第2學期寒假轉學生學分抵免相關日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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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學分系統申請時間 |
送件至系所 |
送件至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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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2(二)上午09:00至 105.2.15(一)下午05:00 |
105.2.17(三) |
105.2.23(二) |
*若於2月15日以後報到之備取生,請系所來電告知以便另開權限供新生進行學分抵免申請。
五、學生申請抵免學分請上網申請後,列印抵免學分申請表。
六、抵免學分申請表紙本請檢附成績單或學分證明正本於規定時間內分送系所及通識教育中心辦理審核作業,如因送達時間延遲,造成審核作業未及完成,致影響申請人選課作業,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若因系上審核時間延誤則由系上負責。
七、申請學生請於教務系統(http://aca.nuk.edu.tw)中,點選「學生專用」 ,輸入學號→輸入密碼(預設為身分證字號)進入成績系統,再選擇「學生申請課程抵免資料維護」,登打後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