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1. 本校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日期 自107年6月1日(五)8:00至6月8日(五)17:00截止,舊生(含一年級學生)於每學期皆須重新提出申請,並請學生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身份證字號英文字母請用大寫輸入)及繳交紙本資料,逾期繳交或缺件者視同放棄申請,不得補辦。
2. 符合學雜費減免之學生應先辦理減免手續後,依該(減免後)額度辦理該學期就學貸款。
3. 減免類別、額度、應繳文件及申請步驟如附件資料。
詳洽:學務處生輔組(www.sa.nuk.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