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學程申請辦法
103年10月16日本校103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 國立高雄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因應產業需求,促進學用合一,並依本校課程分流辦法整合教學資源,建構以學生為本位之專業化精實課程,創造多元、彈性與跨領域學習環境,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及終身學習之能力,以提升學生競爭力,特訂定「國立高雄大學學生自主學習跨域探索學程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 |
本辦法所稱學生自主學習,係指經由學生導師或所屬學系教師適性輔導其職涯發展方向後,鼓勵學生自主申請修習其他學系之學群課程。 |
第三條 |
本校各學系日間學制大學部課程應依本校課程分流辦法及課程地圖,將專業課程學群化,並規範學生修習所屬學系相關學群課程後,得適性引導學生系統性修習其他學系之學群課程,使學生能探索其興趣,以培育跨領域或第二專長之專業人才。 |
第四條 | 各學群最低學分數至少以12學分為原則。 |
第五條 |
修讀跨域探索學程學生,應修滿主系所規定之學群及加修副修學群課程學分,且副修學群學分數至少須達9學分以上,始取得跨域探索學程修畢資格。 |
第六條 |
學生依本辦法完成跨域探索學程修習後,得向學生所屬學系申請跨域探索學程證書。 |
第七條 |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